招标公告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工程财务决算审计机构服务已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能源集团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背景:(略)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略)1个标段。
招标范围:(略)
(四)服务期限:
工程最终结算完成后(略)日内完成工程财务决算服务(具体服务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3.企业业绩要求:(略)
4.项目组人员要求:(略)
本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审计服务工作,自项目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启动在建工程预转固工作节点即安排审计人员进驻场;服务机构须同步跟进项目预转固账务梳理、待摊投资归集分摊、在建工程明细核对、资产分类盘点等全流程工作,全过程配合建设单位预转固账务调整、固定资产卡片创建及修改、资料归集,直至完成全部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建立固定资产正式卡片、审计出具正式决算审计报告。
5.财务要求:(略)
6.信誉要求:(略)
7.其他要求:(略)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分包。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略)
2.获取方式:(略)
3.招标文件售价:(略)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项目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具体察勘联系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略)
3.递交方式:(略)
4.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5.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注:(略)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邮箱:(略)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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