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年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外委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略)年黑龙江省龙江化工有限公司危险废物外委处置服务(招标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略)
2.2招标内容与范围:(略)
2.3服务地点:(略)
2.4服务期限:(略)
2.5最高投标限价:(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资质要求:(略)
3.3业绩要求:(略)
3.4信誉要求(提供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略)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承诺或网站查询截图)。
(3)投标人在(略)年1月1日至今,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及涉及影响合同执行的重大诉讼案件,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服务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投标人须出具承诺说明,否则其投标被否决。
3.5其他要求:(略)
(1)中标人装运、收集贮存、综合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全过程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规定。并根据固体废物的成份和特性,选择符合相应国家标准和要求的方式和设施,严格按照环评批复处置,防止扬散、流失、渗漏和其他污染,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提供书面承诺并盖章)
(2)合同签订后,中标人接到危险废物转移通知,应完全按照甲方的如下要求及时完成危险废物转移(提供承诺并盖章):(略)
①转移甲方提供的合同约定范围内的所有危险废物;
②危险废物的装车、运输等均由中标人负责,服务期间根据废物性状配备相应运输车辆,需确保机具、人员、车辆等全过程满足服务要求;
③中标人必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在收到危险废物转移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安排车辆到达现场开始转移接收工作,紧急情况下应在【(略)】小时内响应,及时完成危险废物的转移
④危险废物交付出厂后,中标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妥善运输、处置,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
(3)投标人的经营规模和转移处置能力满足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承诺函中列出此条)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条款规定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及方式:(略)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2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操作方法
(1)投标人登陆平台前,须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略)
(2)投标人须通过平台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本公告要求提供的资料,否则获取操作无法完成。
(3) 投标人需要开具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填写“开票申请”,平台服务费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登录平台自行下载。
(4)平台统一服务热线见官网首页工作日9:(略)
(5)投标人可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站右侧“帮助中心”获取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业务监督:(略)
业务监督电话:(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