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苏滁高新区教育局: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不断提升全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水平,现就做好(略)年全市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主要内容
(一)坚持普及普惠。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近年来出生人口变化,不断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效增加公办园学位供给,推动普惠性幼儿园优先发展,积极引导民办园提供普惠服务。
(二)坚持免试入园。各类幼儿园不得对幼儿进行任何形式的测试或变相测试,不得以参加早教或早教指导作为适龄儿童入园的条件。
(三)坚持公平公正。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严格落实“阳光招生”相关规定,各类幼儿园应向社会公开学前教育入园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规范招生行为,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要优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妥善解决好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需求。
二、招生对象
凡具有我市户籍或在我市有固定住所的适龄幼儿均可登记入园。入园幼儿年龄原则上满 3—5 周岁、身体健康。其中,小班满3周岁((略)年9月1日至(略)年8月(略)日出生);中班满4周岁((略)年9月1日至(略)年8月(略)日出生);大班满5周岁((略)年9月1日至(略)年8月(略)日出生)。托幼一体化幼儿园招收托班幼儿的,幼儿需满2周岁((略)年9月1日至(略)年8月(略)日出生)。
三、政策规定
(一)公布招生方案。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管理监督,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幼儿园招生公告经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主动向社会公开发布,招生公告应明确招生范围、登记时间、登记材料、录取方式、收费标准等。
(二)规范招生录取。在全市幼儿园秋季招生工作中,优先保障多孩家庭“幼随长”入园,即同一法定监护人的多孩家庭有长幼“同时同园”就读需求的,入小班幼儿可申请随中、大班幼儿同园就读。幼儿园实际登记成功人数未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数时全额录取;如实际登记成功人数超过幼儿园计划招生数时,应采取摇号等办法招生。
(三)严控招生计划。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园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招生计划,保持幼儿园合理办园规模,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引导家长科学理性选择幼儿园,避免出现个别幼儿园报名人数过于集中。
(四)依法依规收费。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发改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收取保育教育费、伙食费、延时服务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外的费用。禁止巧立名目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各类费用。禁止以开办各种类型早教班、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为由另外收取任何费用。
(五)加强学籍管理。严格落实《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及时注册和维护学前儿童学籍信息。幼儿园不得使用虚假信息给学前儿童建立学籍,不得重复建立、空挂学籍。对于适龄入学儿童需要延缓入小学且幼儿园同意接收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依法依规出具缓学证明材料,幼儿园报所在地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核办后,保留或接收其学籍。严禁在学前儿童学籍系统为中小学在籍学生注册学籍。
(六)坚持科学保教。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办园行为和保教质量的监管,持续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全面落实《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基〔(略)〕(略)号)精神,严禁幼儿园提前教授小学教育内容。强化幼儿园安全检查,完善监控设施和监督手段,确保安全办园、规范办园。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师德师风建设管理职责,规范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杜绝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现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接收并为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学龄前残障适龄儿童提供融合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教育体育局对全市学前教育招生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全面负责辖区内学前教育招生工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幼儿园招生工作的统筹管理,分析研判资源配置与辖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情况,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幼儿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实施方案同时报市教育体育局备案。滁城城区实行同步招生,招生工作方案和招生计划由琅琊、南谯区教育体育局和苏滁高新区教育局报市教育体育局审核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滁城城区招生时仍使用“滁州市幼儿园入学登记系统”,鼓励有条件的县、市积极使用该系统,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二)强化政策宣传。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幼儿园要主动公开招生入园信息,开辟多种渠道进行招生政策宣传,为家长提供学前教育服务指导,回应家长和社会关切。要设置专门咨询投诉电话,安排专人服务,统一受理、耐心解答家长的疑难问题,做好招生政策解读,帮助家长理性选择。
(三)严肃纪律要求。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是落实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要内容。各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禁招生违规行为。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幼儿园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