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略)年重点项目填土工程(一期)施工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略)年重点项目填土工程已经东港开经发审批(略)-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建设交通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略)年重点项目填土工程(一期)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工程概况:(略)
计划投资:(略)
工程地点:(略)
计划工期:(略)
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略)
标段划分:(略)
第一标段:(略)
第二标段:(略)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施工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参与本项目施工标段的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企业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要求具有(略)台(含)以上运输车辆(自有或租赁均可)且均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和《行驶证》,投标人所提供的运输车辆应配备GPS 轨迹追踪系统,同时要符合或遵守国家法律和运输道路所在地的交通和环保法规等相关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应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企业注册地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职责等原因经建设单位同意更换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六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报项目经理具有(略)年1月(含)以来不少于3个月依法连续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或公司资质发生合并的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投标人拟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管理班子专业技术管理人员配备齐全,符合现行施工项目部班子配备政策规定要求。
3、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招标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经查询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注:(略)
4、实行投标人注册人员合标性审查机制:(略)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8、预采购说明:(略)
9、对绿色建材使用的比例:(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已同时发布,有意参加投标者,自行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主体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投标人成功下载招标文件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截止时间:(略)
2、地点:(略)
注:(略)
其他具体操作:(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略)
3、方式:(略)
各投标人必须实时在线直至评标结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略)
3、监督单位:(略)
监督电话:(略)
4、投标软件技术客服:(略)
技术支持电话:(略)
造价技术支持电话:(略)
5、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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