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林区(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第三标段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北林区(略)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绥农函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绥化市北林区农业开发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省北望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绥化市北林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主要建设内容:(略)
监理标段 | 乡镇 | 村屯 | 主要建设内容 |
第三标段 | 津河镇 | 民胜村、津河村、靠河村 | 田块整治、灌溉排水、田间道路、深松、抛洒有机肥、井、电、农林防护 |
2.3建设工期:(略)
2.4本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共分为4个标段,不可兼投、不可兼中。
2.5招标控制价:(略)
2.6质量标准:(略)
2.7招标范围:(略)
2.8建设地点:(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资质要求:
3.2.1监理单位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若投标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略)](略)号)文件内容,更换了相关资质,则应满足如下要求:(略)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2.2监理机构人员(不允许一人多岗):
3.2.2.1总监理工程师(1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2.2.2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3)具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3.2.2.3监理员:(略)
3.2.2.4电力部分监理工程师(1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证书;
(2)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和监理人员培训证书;
上述人员需提供(略)年4月至(略)年6月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缴费证明(住建部建办市函〔(略)〕(略)号文规定的6种类型除外)。
3.3资格审查方式:(略)
3.4本次招标信誉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公布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2)近三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均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3)投标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信用中国”公布结果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查询,如有上述违法违规记录的,投标无效;
(4)近一年内(指投标截止日前一年),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重大安全事故、围标、串标及其他不良行为记录。(以“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结果为准)
(5)本项目不接受按照《黑龙江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从业机构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评定为 D 级且尚在处罚期内的监理单位投标(以投标截止日公布结果为准)。
前述处罚期限届满、惩戒措施已依法解除或取消的,视为符合投标资格。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制作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投标人操作视频、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注册入库操作视频。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
(略)年7月(略)日9时(略)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开标方式
6.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
6.2开标地点:(略)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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