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茂名市人民医院新生儿科亲子病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包组二的有效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拟对“茂名市人民医院新生儿科亲子病房配套设施采购项目”(包组二)进行二次遴选公告,欢迎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报价,并把相关资料交到指定地点。
一、项目概述
1.采购预算:(略)
2.项目编号:(略)
3.项目内容、数量及需求:
(1)采购项目内容:(略)
(2)采购数量:(略)
(3)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的性质:(略)
(4)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供应商基本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度或(略)年度财务报告或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复印件,或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截图打印)。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对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8.供应商必须为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电子卖场的定点供应商(截图打印)。
三、其他须知
1.有意向参与的供应商可在以下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2.时间:(略)
3.接受/邮寄地点:(略)
4.需提交资料:(略)
5.费用:(略)
注:(略)
四、我院拒绝接收以下资料
1.响应截止时间后才递交的资料。
2.不符合供应商相应资质的资料。
3.仅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提供的资料。
4.同一供应商重复递交的资料。
5.虚假的资料。
五、注意事项
1.各供应商必须严格按照清单进行报价,杜绝弄虚作假,胡乱报价,各供应商报价一经确认禁止更改。
2.项目严禁各供应商进行恶意竞争或其它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进入供应商黑名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邮箱:(略)
特此公告。
附件:(略)
茂名市人民医院
(略)年6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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