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材分公司新建(略)kV供电工程项目
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所属企业哈药物流冷链运输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略)
二、采购内容:(略)
1综述
1.1工程名称:(略)
1.2项目地点:(略)
1.3施工范围:(略)
1.4建设规模:(略)
1.5承包方式:(略)
1.6工期要求:(略)
1.7允许进行现场踏勘,需提前沟通。
2供应商资质及资信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专业资质证书等资质;
2.2供应商必须以直属施工队伍参加施工,不得使用挂靠施工队伍或未经甲方允许自行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作违约处理,需求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由成交单位承担违约责任。
2.3供应商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且为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产、财务、专业技术能力。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与需求单位存在经济、法律等纠纷的单位,不得参与谈判。
2.4与需求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谈判或者未划分段的同一谈判项目的谈判。
2.5 供应商资质和资格要求: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经历文件,且同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具备以下执业资格: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一级执业资格
√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二级执业资格
?其他要求:(略)
2.6本次谈判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
√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接受联合体谈判
2.7供应商施工人员要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安全员证书、施工人员需具有焊工证、高压电工证等相关专业资格证,所有人员需提供本单位近三年社保。
2.8供应商需提供类似工程通过以下标准的成功业绩:
√业绩要求:
供应商需提供近五年在哈尔滨市范围内同等或高于本工程规模及投资类似项目施工合同(合同数量不少于二个),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提供合同原件
2.9供应商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性材料目录
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登记不予受理):
(1)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必须有公章及法人章)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
(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6)项目负责人的注册证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材料(拟承担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谈判时与实际施工一致)
(7)供应商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供应商需提供近五年3个(略)kV及以上新建项目同等或高于本工程规模及投资类似项目施工合同(合同数量不少于三个),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且提供合同原件并提供验收文件。
(9)供应商的谈判承诺
3技术要求
3.1技术标准与规范
3.1.1 本工程施工过程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及建设部颁发的有关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建设部、黑龙江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建筑施工方面的文件、规定。
3.1.2其他相关的法规与规范
本项目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规范,规范中引用的标准或规程无论是否写明颁布的年份,皆应以最新颁布的规范为准。
哈药集团医药有限公司药材分公司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
依据该项目《供电方案答复单》。
根据国家颁布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程、规范。
3.2质量要求
3.2.1承担本工程施工的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并应经过审查批准。施工单位应按有关的施工工艺标准或经审定的施工技术方案施工,并应对施工全过程实行质量控制。
3.2.2本工程的施工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的规定,由于违反设计文件和规范的规定,施工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责。
3.2.3本工程所用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当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3.2.4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品检验。
3.2.5进场后需要进行复验的材料种类及项目应符合本规范各章的规定。同一厂家生产的同一品种、同一类型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复验,当合同另有约定应按照合同执行。
3.2.6技术要求
3.2.6.(略)kV电缆部分
3.2.6.1.1设计依据
3.2.6.1.1.1依据该项目《供电方案答复单》提供的供电方案;
3.2.6.1.2设计内容:
3.2.6.1.2.1本工程新建1×(略)kVA箱变一座,由(略)kV学院线珠海支(略)右7杆电缆终端杆供电,在(略)右7杆新设电缆终端杆T接引下一回(略)kV电缆(双根)至新建1#箱变1G1间隔,再由新建1#箱变1G4间隔转接新建2#箱变2G1间隔,重要负荷自备发电机组。
3.2.6.1.2.2计量方式:(略)
3.2.6.1.3电缆型号及截面选择
3.2.6.1.3.1电源电缆截面:(略)
3.2.6.1.4电缆敷设
3.2.6.1.4.1根据规程要求,电缆最小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略)倍,即弯曲半径应大于1.2米。
3.2.6.1.4.2新建(略)kV电缆采用直埋穿保护管敷设方式直埋敷设方式
3.2.6.1.4.3电缆敷设时应做好方案后方可施工,施工时应先设作业坑。电缆施工完毕后,作业坑段电缆加装电缆盖板做好保护后设标志桩。
3.2.6.1.4.4电缆管线与热力管线交叉时,采用水泥槽板、石棉隔热板(其厚度不小于(略)mm)并采用水泥包封,交叉间距不小于0.(略)m。
3.2.6.1.4.5电缆管线与电缆及其他管线交叉时加装保护管,保护管内径为φ(略)毫米。交叉间距不小于0.(略)米;电缆管线与既有电缆平行敷设时加装盖板保护。
3.2.6.1.4.6供敷设电缆用的地下设施或直埋敷设的电缆不应平行设于其他管线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3.2.6.1.5电缆附件及安装
电缆终端应有线路名称,线路标号,电缆规格型号等内容的标志牌,直埋电缆转角处设标示桩。电缆终端应有与系统相同的相别颜色标志。
3.2.6.1.6注意事项
3.2.6.1.6.1新建线路做好线路名称、杆号等标志,与周围建筑物、线路、树木等之间保持足够的安
全距离,满足规程要求。
3.2.6.1.6.2各电缆终端要做好回路名称、编号、电缆型号、规格及相位等标志。
3.2.6.1.6.3如遇到其他管线应注意避让。
3.2.6.1.6.4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进行管线会签,并在其管线单位人员在场监督、配合下施工,若发现该设计中与其他管线相互矛盾时请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
3.2.6.1.6.5由于该区域地下管线复杂,施工时施工单位务必与甲方联系后,在有关人员监护下施工。
3.2.6.1.6.6如施工时发生设计中未注明事项,需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或按《规程》、《规范》执行。
(略)kV电缆部分 |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略)kV电力电缆 | YJLV(略)-8.7/(略)-3*(略)mm2 | 米 | (略) | |
2 | 户外电缆头 | 铝-(略)mm2 | 套 | 2 | |
3 | 户内封闭电缆头 | 铝-(略)mm2 | 套 | 4 | |
4 | 电缆保护管 | HDPE-(略)(壁厚7.5mm) | 米 | (略) | |
5 | 电缆接地短路故障指示器 | | 套 | 6 | |
6 | 标示桩 | | 个 | 5 | |
7 | 电缆管线封堵器 | | 套 | 2 | |
8 | 电缆保护管 | SC-Φ(略)*(略) | 根 | 2 | |
9 | 电缆抱箍 | | 套 | 1 | |
(略) | 警示带 | | 米 | (略) | |
3.2.6.2新建0.4kV部分
3.2.6.2.1设计内容:
3.2.6.2.1.1由新建箱变分别引0.4kV电缆至配电箱(柜)。
3.2.6.2.1.2 0.4kV电力电缆敷设及附件安装工程施工设计。
3.2.6.2.2线路概况:
电缆敷设详见0.4kV电缆路径图。
3.2.6.2.3电缆型号及截面选择
根据供用电协议及用户提供的负荷资料,本工程新建0.4kV电缆型号为:
YJV(略)-1kV-3×(略)+1×(略)mm2
3.2.6.2.4电缆敷设
3.2.6.2.4.1根据规程要求,电缆最小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略)倍,即弯曲半径应大于1.2米。
3.2.6.2.4.2室外0.4kV电缆采用直埋、过道穿保护管敷设方式,电缆埋深-1.2米,室内电缆采用桥架及电缆沟道内敷设。保护管:(略)
3.2.6.2.4.3新设0.4kV电缆穿过不同区域之间墙体或住宅楼楼板处的孔洞应采用非可燃性材料严密封堵。
3.2.6.2.4.4供敷设电缆用的地下设施或直埋敷设的电缆不应平行设于其他管线的正上方或正下方。
3.2.6.2.4.5电缆与给水、排水、通信电缆;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及热力管沟交叉时间距为0.5米,但与热力管沟交叉时需加隔板保护,电缆与热力管沟平行时间距为2米,特殊情况可酌减,但不得小于1米且穿管保护。
3.2.6.2.4.6新设在建筑物内的0.4kV电缆沿梁下0.3m处敷设。新设电缆槽式桥架材料采用冷轧钢板并外涂防火漆和防腐漆。电缆桥架安装高度距地面不应小于2.5米。
3.2.6.2.4.7电缆桥架系统应具可靠的电气连接并接地,桥架通长敷设-(略)×5镀锌扁钢作接地干线,每段桥架应至少有两点与接地干线可靠连接。
3.2.6.2.4.8电缆桥架与各种管道平行或交叉时,其最小净距应符合下列要求:(略)
3.2.6.2.4.9桥架、箱体安装时,如有与其它管线及设备碰撞时,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桥架敷设应躲开设备基础。桥架敷设距离过长时需按施工规范要求设过线盒。
3.2.6.2.5电缆附件及安装
3.2.6.2.5.1 0.4kV电缆终端头采用冷缩式电缆头,户内终端头接地线应与楼体接地装置连接,在电缆终端处应留有3~5米余缆。
3.2.6.2.5.2电缆终端应有线路名称;电缆线路编号;电缆规格;型号等内容的铝字压字标志牌。并应有与系统相同的相别颜色标志。
3.2.6.2.5.3 根据规程要求,电缆最小弯曲半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略)倍。
3.2.6.2.6注意事项
3.2.6.2.6.1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进行管线会签,并在其管线单位人员在场监督、配合下施工。若发现该设计中与其他管线相互矛盾时,请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
3.2.6.2.6.2敷设时如电缆与其它管线交叉,应根据有关《规程》执行。施工前,施工单位应与甲方联系,在对电缆线路进行复测后,方可施工。
3.2.6.2.6.3由于小区地下管线复杂,施工时施工单位务必与甲方联系后在相关人监护下施工。
3.2.6.2.6.4电缆穿保护管时应将管口做成喇叭型,管口须磨光以防刮坏电缆。电缆敷设完成后,应将保护管两侧封堵。
3.2.6.2.6.5如施工时发生设计中未注明事项,需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或按《规程》、《规范》执行。
3.2.6.3.1.1 本工程新建1×(略)kVA箱变一座,由(略)kV学院线珠海支(略)右7杆电缆终端杆供电,在(略)右7杆新设电缆终端杆T接引下一回(略)kV电缆(双根)至新建1#箱变1G1间隔,再由新建1#箱变1G4间隔转接新建2#箱变2G1间隔,重要负荷自备发电机组。
3.2.6.3.3.1新建1#~2#箱变(略)kV主接线均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1#箱变内设置1个进线间隔、1个计量间隔、1个变压器间隔、1个配出间隔,2#箱变内设置1个进线间隔、1个变压器间隔。高压部分均采用SF6全绝缘全封闭分体式开关柜。
3.2.6.3.3.3新建1#~2#箱变内低压0.4kV均采用单母线接线方式,主二次开关均选(略)/(略)A 开关1台;低压出线2回,电容器补偿1组,补偿容量均为(略)kvar,采用共补补偿方式。
新建箱变设置联合环形主接地网,每座总接地电阻R≤4欧。接地装置竣工后 ,请实测接地电阻,如果接地电阻R>4 欧,需补设接地体,直至R≤4欧为止。所有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均与环形接地网联接且焊接牢固。接地装置需防腐热镀锌。
3.3.2施工过程中需遵守厂区内的规章制度,按规定办理出入施工证、临时动火用电证、配备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材料堆放至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4.3.2.3供应商谈判报价中没有相同或类似项目的,由供应商提出新的清单单价,经需求单位确认后执行。组价方式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略)-(略));[(略)]《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略)]《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略)]《黑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通用安装消耗量定额》;4月造价信息以及专业特有计价规范,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等组价原则同供应商响应文件,材料依照施工当月的造价信息,造价信息中没有材料价格的,需要双方认质认价。
工程设备进场开工前预付成交价格的(略)%;主材进场后工程进度款付成交价格的(略)%;竣工验收合格且开具相应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支付至工程合同价款的(略)%,工程结算经需求单位及需求单位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审核通过后,成交单位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求单位付至审计金额的(略)%,剩余审计金额的(略)%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二年,无质量问题两年付清质保金,第一年无息支付审计金额5%第二年付清余款。
响应保证金和采购文件费用必须分别从供应商的公司账户以电汇形式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并保证在缴纳截止日期前汇到且完成上传,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不管响应结果如何,采购方将不对供应商因本次响应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