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葫芦岛市政府办所属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第1包:(略)
| 序号 | 车牌号 | 车型 | 序号 | 车牌号 | 车型 |
| 1 | 辽P1Y(略) | 吉普 | (略) | 辽PET(略) | 轿车 |
| 2 | 辽P2M(略) | 吉普 | (略) | 辽P6M(略) | 吉普 |
| 3 | 辽P1V(略) | 吉普 | (略) | 辽P7M(略) | 吉普 |
| 4 | 辽P9S(略) | 吉普 | (略) | 辽P7X(略) | 轿车 |
| 5 | 辽P3M(略) | 吉普 | (略) | 辽P5V(略) | 轿车 |
| 6 | 辽P5W(略) | 商务 | (略) | 辽P0M(略) | 轿车 |
| 7 | 辽P6M(略) | 轿车 | (略) | 辽PJP(略) | 轿车 |
| 8 | 辽P1Q(略) | 轿车 | (略) | 辽P7M(略) | 轿车 |
| 9 | 辽P2M(略) | 轿车 | (略) | 辽P0Z(略) | 轿车 |
| (略) | 辽P7M(略) | 轿车 | (略) | 辽PQP(略) | 轿车 |
| (略) | 辽P7T(略) | 轿车 | (略) | 辽PJ(略) | 商务 |
| (略) | 辽PUN(略) | 轿车 | (略) | 辽PJ(略) | 商务 |
| (略) | 辽P1M(略) | 轿车 | | | |
服务需求:
一、项目范围:(略)
二、质量要求:(略)
三、维修要求:
1.设立专人保证(略)小时抢修及拖车服务,白天发生故障在市内任何地方保证在1个小时内派专人到达现场排除,除特大故障外,当天(略)点前交车,需夜间或节假日维修。
2.车辆出现故障而不能按上款要求按时交车的,须无偿提供一台同款类型车,保证我单位工作正常。
3.提供的配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因配件或技术问题造成采购人车辆损坏时,中标人负责支付全部维修费用。
4.中标人应严格遵守价格优惠承诺,不得收取不必要的额外附加费用。报价含配件款、安装工时费和其他应该包含的费用,采购人在报价外不会再支付任何费用。
5.在对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时,中标人需严格核对车辆准确信息,确保车辆为采购人的公务车辆。
6.中标人需对维修保养服务的公务车辆建立维修保养档案,做到一车一档。
四、报价要求:(略)
五、合同款按实际发生结算,全年总价不超过该包的预算金额。
六、采购人将对投标企业进行资格后审,如发现有造假行为则自动取消企业中标资格,并报相关监管部门追究其责任。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注:(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 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供应商自行准备响应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略)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