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中学院(略)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经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等工作程序,确定(略)名应聘人员为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见附件)。现将体检和考察工作公告如下:
一、体检安排
(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略)
体检报到时间:(略)
体检报到地点:(略)
(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院提交复检申请,我院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我院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体检费用自理。
(四)注意事项:
1.体检时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一张近期1寸红底彩色免冠照片,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参加集体体检。凡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体检。
2.体检前8小时应禁食、禁水,保持空腹。
二、考察
考察工作可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三、说明
(一)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者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或者考察各仅递补一次。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应聘或者聘用资格。
联系电话:(略)
附件:(略)
晋中学院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