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河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清河县农村公路日常养护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任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续,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交安 B 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注:(略)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http:(略)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的投标人,办理河北 CA 后,可直接登录“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招标文件。 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投标人,请按照“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http:(略) 3.未办理CA的投标人,需进行企业CA注册。具体事宜可联系 (略)-(略)-(略)。 4.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若投标人在使用“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略) 5.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请向项目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公告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公告文件为准。 6.本公告发布媒体:(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