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哈药生物全柱成像毛细管等电聚焦电泳仪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采购方案名称:(略)
二、采购内容:(略)
l 全柱成像毛细管等电聚焦电泳仪(iCIEF)是分析蛋白质药物的电荷变异体、进行基于CE-SDS分子量的分离分析设备。目前实验室无相关设备开展生物制品的质量研究,申请购置一台全柱成像毛细管等电聚焦电泳仪。
商务、技术要求
1.采购数量及采购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生产能力 | 数量 | 工作环境 | 发票类别及税点 |
1 | 全柱成像毛细管等电聚焦电泳仪 | / | 1 | 实验室 | 增值税发票 (略)% |
2.技术要求
序号 | 需求 | 期望/必须 | 是否符合 |
URS(略) | 实时全柱成像毛细管等电聚焦(iCIEF)+基于分子量的电泳分析(CESDS)双模式 | 必须 | □是/□否 |
URS(略) | iCIEF/CESDS 双模式一键切换、一键分析 | 必须 | □是/□否 |
URS(略) | iCIEF检测模块: 光源系统:(略) 毛细管:(略) 3. 全柱实时成像检测系统:(略) 4. 检测模式:(略) 5. 聚焦电压:(略) 6.温控:(略) 7. 等电聚焦分离范围:(略) 8. 等电聚焦成像检测:(略) 9.分离检测时间:(略) (略). 灵敏度:(略) (略).PI精度:(略) (略). 单批连续自动进样检测的最大样品数据:(略) | 必须 | □是/□否 |
URS(略) | CE-SDS检测模块: 1. 光源系统:(略) 2. 信号检测系统:(略) 3. 检测模式:(略) 4. 电泳电压:(略) 5. 分子量分离范围:(略) 6.分离度:(略) 7. 灵敏度:(略) 8. 分子量CV值:(略) 9. 单批连续自动进样检测的最大样品数据:(略) | 2 mg |
| 必须 | □是/□否 |
URS(略) | 可配备(略)样品管、 (略)孔板; | 必须 | □是/□否 |
URS(略) | 最小样品量 (略) μL | 必须 | □是/□否 |
URS(略) | 1. iCIEF毛细管和CE-SDS毛细管为无需单独装配的即插即用免组装式,确保仪器间数据的高度可重现性; 2. 毛细管卡盒使用记录:(略) 3.一体化自动进样、毛细管卡盒全自动、无外露管路 | 必须 | □是/□否 |
URS(略) | 可自动识别PI Marker /分子量Marker、一键定性定量 | 必须 | □是/□否 |
URS(略) | 具备电荷变异体快速筛查功能 | 必须 | □是/□否 |
URS(略) | 软件符合FDA (略) CFR PART(略)要求,具有审计追踪功能,数据结果可直接以PDF格式打印报告,并可转换成第三方软件可识别模式。 CE-SDS自动计算相对迁移时间;自动定量各峰面积及百分比;自动计算分离度 3 .iCIEF自动计算pI值;自动定量各峰面积及百分比;自动计算分离度。 | 必须 | □是/□否 |
URS(略) | 满足中国药典((略)版) (略)(CESDS)、(略)(iCIEF)、ICH Q2、(略) CFR Part (略),具备审计追踪功能 | 必须 | □是/□否 |
技术部分答疑人及联系电话:(略)
……详细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见采购文件。
三、付款条件及结款方式:
1.付款条件、周期:(略)
2.付款方式:(略)
3.发票开具:(略)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明、税务登记证等资质文件,如为经销商需提供独家授权函。
2.响应供应商近五年内与其他企业无不良合作记录,无不良信誉记录;十年内与哈药集团无不良合作记录,无不良信誉记录;
3.提供近三年同产品类似功能销售业绩证明至少3个(如销售合同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售后维修专业技术人员。
5.参加此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济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所响应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技术标准和安全标准。
7.响应供应商认为可以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其他材料。
五、日程安排:
1、报名
时间:(略)
方式:(略)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时间:(略)
地点:(略)
3、相关费用
1)采购文件售价:(略)
2)响应保证金:(略)
户名:(略)
开户行:(略)
联行号:(略)
账号:(略)
汇款注意事项
①采购文件费用、响应保证金从供应商的账户以电汇形式分别汇到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账户,并保证在规定时间内汇到。
②因我公司财务系统月底结账,每月最后两个工作日请勿汇入任何款项(可延迟一天汇入),否则将会影响响应保证金退还进度。
③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和用途。
④如未按要求备注及汇款,导致不良后果的,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不管响应结果如何,采购方将不对供应商因本次响应事宜所引起的任何费用负责。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子邮箱:(略)
七、以上公告全部内容均为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自主编制确认完成,并对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质疑和投诉事宜,请在公告期内向哈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