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或“信泰保险”)的委托,对其风险项目处置专项法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资金已落实。欢迎对本项目有兴趣并具备合格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除特别说明外,本招标公告要求均适用各标段。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招标内容:(略)
标段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服务期 | 中标单位数量 | 备注 |
1 | 非诉法律服务项目 | 非诉法律服务 | 合同初始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一年服务期满前,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若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且双方无异议,合同可续签一年,续签不超过四次,即总服务期不超过五年。 | 1家 | 每年预算(略)万元/年。 |
2 | 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和执行异议案件代理服务项目 | 法律尽职调查服务和执行异议案件代理服务 | 合同初始服务期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一年服务期满前,招标人将对中标人进行年度考核,若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且双方无异议,合同可续签一年,续签不超过四次,即总服务期不超过五年。 | 3家 | 每年预算(略)万元/年。 |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略)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未在被行业主管部门处以停止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处罚期间(投标文件中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 投标人及拟派本项目的律师近三年以来(自(略)年1月1日以来)未受到司法部门处罚,也未受到律师协会处分(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投标人若为分所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总所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和总所承担执业赔偿责任的承诺函(提供总所出具的授权函和承诺函,格式自拟);
6.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律所总所和其分所(或同一律所的不同分所)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式:(略)资格后审。
六、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略) 6 月 (略) 日至(略)年 7 月 1 日,上午:(略)
2.售价:(略)
3.获取方式:(略)
收款单位(户名):(略)
开户:(略)
账号:(略)
4.未按上述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其投标文件无效。
七、招标文件答疑:(略)(略)年 6 月 (略) 日(略):(略)
八、投标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略)
投标地点:(略)
九、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
开标时间:(略)
开标地点:(略)
十、本招标项目发布公告(公示)的媒介:(略)
十一、其他补充事宜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2.投标人不得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查询渠道和查询时间详见以下内容: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略)
(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略)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略)
(4)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及复核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当前已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该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文件无效、不符合中标条件,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本招标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标段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标段2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投标保证金形式:(略)
4.有关本项目招、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十二、联系方法:
1.招标人
名称:(略)
联系地址:(略)
技术需求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陈经理,联系电话:(略)
商务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李先生,联系电话:(略)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招标异议联系人:(略)
招标异议联系方式:(略)
3.监督
名称:(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