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四川-内江-市中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6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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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略)年(略)月(略)日至(略)月(略)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委编办开展了巡察。(略)年1月(略)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委编办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鲜明政治导向,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一是统一思想认识,迅速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反馈意见会议召开后,我办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研讨巡察反馈意见,紧紧围绕巡察指出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反思,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工作研究部署。二是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整改责任。成立由区委编办主任王涛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专人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三是强化主体责任,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略)年2月(略)日,区委编办领导班子召开了(略)年度科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分管工作主动认领和深刻剖析问题,对薄弱环节进行自查自纠,明确整改落实时间,压实领导责任,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一是以上率下,突出担当。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作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二是聚焦问题,重点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专题研究,深入剖析,形成了《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将所有重点问题进行了逐项分解,制定整改措施(略)余条,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整改时限,做到整改问题零遗漏、全覆盖。三是完善机制,巩固成效。在抓好巡察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做到举一反三,深化成果运用,促进全办干部职工工作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机构编制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坚持事项整改全程跟踪问效,对整改未达进度的及时督促提醒,分析原因,提出意见建议。截止(略)年6月2日,针对巡察反馈的主要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批评教育2人。 二、聚焦整改问题,狠抓整改任务落实落地 (一)深化理论武装与行业法规学习不到位方面 抓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列入年度党建重点任务,明确党支部书记牵头统筹、亲自部署、督促落实,确保责任到人、落地见效。二是制定《(略)年区委编办领导班子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表》,明确内容、时间、研讨主题,严格执行集中学习制度,杜绝以工作会议代替学习、单纯念文件等形式化做法,切实提升学习质量。 深化行业领域法规研学。一是梳理形成机构编制法规学习清单,对机构设置、编制管理、权限流程等重要法规、条例纳入室务会(扩大会)会前必学内容,明确每月学习频次和具体责任人,确保全员覆盖、应学尽学、不漏一项。二是常态化开展专题研学,结合日常审批、监督检查中的典型案例开展法规解读与研讨交流,通过以案释法、以学促用,推动干部熟练掌握法规条文与实操要求,坚决杜绝 “学过即过、学用脱节” 现象。 (二)履行机构编制核心职能有差距方面 提升机构编制统筹谋划能力。(略)年9月,印发《关于调整内江市市中区伏龙初级中学校等5所中小学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内市区委编发〔(略)〕(略)号),撤销内江市市中区伏龙初级中学校,将原内江市市中区伏龙初级中学校从事初中教育教学教职工划转到四川省内江市第十一中学,从事小学教育教学教职工及所有退休人员划转到内江市市中区凌家镇中心小学校。(略)年3月,印发《关于调整全区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的批复》(内市区编办发〔(略)〕(略)号),动态调整(略)所中小学校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 严格机构编制限额管控。一是(略)年1月,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二是建立机构人员编制管理电子台账;三是实行“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需进人”原则,凡超编、满编单位一律不予审批用编计划,杜绝违规招录、调动人员。 规范编制审批全流程管理。严格落实《内江市市中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使用联审制度》,明确编制使用审核流程“单位申请-业务股室初审-实名制系统核准-领导审核审批-提交编办室务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按程序办理”。 (三)机构改革“后半篇文章”做得不够扎实方面 健全议事协调机构运行与监督机制。(略)年(略)月,(略)年2月先后2次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机制的提示函》,督促未完成工作规则与工作细则修订的(略)个议事协调机构及时完成制度修订。 科学谋划新设部门职能配置。一是联合区委社会工作部研究完善该部门及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意见;二是(略)年(略)月印发《关于明确区级有关部门新兴领域党建工作职责的通知》((略)年(略)月(略)日印发),进一步明确区委社会工作部与各行业主管部门在新兴领域党建工作中的职能职责。 (四)履行监督检查职能不到位方面 抓实机构编制实名制动态监管。(略)年(略)月,印发《关于做好(略)年机构编制统计工作的通知》,提醒督促全区部门(单位)分批次补充修改机构编制实名制人员信息,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已在实名制系统更新完善。 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一是建立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清单与动态管理台账,“点对点”督促提醒、跟踪指导,实现 “应登尽登、应变即变、应销即销”;二是加强对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人员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学习,提高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能力。 (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方面 从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严格对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细化落实举措:(略) 筑牢廉政风险防控防线。一是围绕“三定”规定确定的工作职责,重新查找各股室、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岗位和权力运行中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部位和环节,重新梳理岗位风险点,加强对廉政风险点所在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环节的日常监督,特别是对高等级和中等级的廉政风险点,以股室为主体加强日常监控,做到防微杜渐,防患未然。二是围绕“三重一大”、廉政风险防控、干部人事管理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科学排查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并于(略)年3月形成区委编办风险防控台账。 (六)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不严格方面 严格规范重要人事任免工作。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的指导意见》《内江市市中区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将股室负责人任免、关键岗位人员调整等重要人事事项纳入室务会研究。 针对部分重大事项决策不规范。严格按照《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室务会列席人员仅就相关议题作汇报、作情况说明,不得表态发言。 (七)财务规范管理意识不强方面 严守财务管理制度。4月1日,已向(略)名违规领取差旅费人员追缴违规费用并存入基本户,共计人民币 (略) 元;4月6日,向财政局报送关于清退资金上缴存量情况说明及存量资金表;4月(略)日,已将(略)元转到国库指定账户。 严把费用报销关口。4月8日,财务分管领导带领两位财务人员学习《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政府单位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要求在今后的财务工作中,需规范附件要求、固化签字流程、落实验收环节。 (八)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方面 常态化规范组织生活会开展。3月(略)日召开(略)年度组织生活会,并明确党员互评全覆盖刚性要求,杜绝漏评缺位。督促党员紧扣岗位职责撰写精准批评意见,力戒形式主义。 严格落实 “三会一课” 制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落实支委会会议按月召开、党课按季度开展的频次要求,压实党支部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截至目前,已召开3次支委会、1次支部会议。 (九)党建基础工作开展不规范方面 规范党员发展全流程工作。3月(略)日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务干部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提升党务干部履职能力,严格按照细则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从严规范换届选举程序。3月(略)日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并规范换届流程。再次明确党员大会选举支委会后,第一次支委会须优先选举党支部书记,再履行职责分工。 落实党费按时足额收缴。一是已于(略)年(略)月补交党费(略)元。二是3月(略)日召开组织生活会,学习《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规定》,严格按年度根据干部工资变动情况及时核定收缴标准并重新计算(略)年度党费。杜绝基数滞后问题。 欢迎广大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略)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略)年6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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