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雾海河流域经开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干雾海河流域经开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关于干雾海河流域经开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经经科审字((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由财政资金解决。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规模:(略)
(1)干雾海河建设生态隔离带(略).(略)万㎡,修复现状生态护坡护岸(略)m,修复面积(略)㎡,修缮既有混凝土护坡护岸(略)m;
(2)中山沟修复现状生态护坡护岸(略)m,修复面积(略)㎡,修缮既有混凝土护坡护岸(略)m;
(3)隆东沟修复现状生态护坡护岸(略)m,修复面积(略)㎡,修缮既有混凝土护坡护岸(略)m。
2.3建设地点:(略)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略)
2.5监理服务期:(略)
2.6监理服务质量:(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资质信息公示页。
3.2 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地查询相关信息)。
3.3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其他专业人员需配备齐全, 拟派出的项目组成人员需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地查询相关信息。
3.4 财务要求:(略)
①(略)年-(略)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略)年-(略)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略)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略)
3.5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 业绩要求:(略)
业绩认定:(略)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8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信息登记相关规定。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无效。
3.(略)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略)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且网上可查;应包含以下内容:(略)
3.(略)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略)〕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6月(略)日9时(略)分至(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略)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略)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略)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略)日9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略)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略)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略)
邮编:(略)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略)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略)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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