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雾海河流域经开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干雾海河流域经开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关于干雾海河流域经开段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长经经科审字((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万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略)
2.2 项目编号:(略)
2.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略)
2.4 招标范围:
(1)干雾海河建设生态隔离带(略).(略)万㎡,修复现状生态护坡护岸(略)m,修复面积(略)㎡,修缮既有混凝土护坡护岸(略)m;
(2)中山沟修复现状生态护坡护岸(略)m,修复面积(略)㎡,修缮既有混凝土护坡护岸(略)m;
(3)隆东沟修复现状生态护坡护岸(略)m,修复面积(略)㎡,修缮既有混凝土护坡护岸(略)m。
2.5 建设地点:(略)
2.6 建设周期:
(1)设计期限:(略)
(2)计划工期:(略)
2.7 成果或目标:(略)
2.8 项目总投资:(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具备本工程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并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设计资质:(略)
(2)施工资质:(略)
3.2投标人须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略)
3.3投标人拟派出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拟派出的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注:(略)
3.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略)
3.5 财务要求:(略)
3.6业绩要求:(略)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需要指定一名牵头人。
(2)联合体各方需要签订联合体协议,确定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参与投标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8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略)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截止之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9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略)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略)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略)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略)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略)执行《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鼓励在建筑市场活动中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活动中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审慎使用“D级”或“未参加信用评价”企业”(本项目不使用未参评或D级企业)。
3.(略)业绩认定:(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6月(略)日8时(略)分至(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略)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略)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略)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略)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略)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略)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邮箱:(略)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略)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略)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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