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市二实小等学校校舍焕新?双亿护学专项行动项目?(略)(项目名称)工程总承包(标段名称) 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宜兴市二实小等学校校舍焕新?双亿护学专项行动项目?(略)(项目名称)已由宜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宜兴市二实小等学校校舍焕新?双亿护学专项行动项目?(略)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 宜发改投资许[(略)](略)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宜兴市教育局,招标人为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略)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受招标人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施工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略) 2.1.2 工程规模(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略) 2.1.3 合同估算价:(略) 2.1.4 工期要求:(略) 设计开工日期:(略) 工程竣工日期:(略) 2.1.5 质量要求:(略) 2.1.6 工程类别和技术复杂程度: 工程类别:(略) 技术复杂工程:(略) 2.1.7 其他: 2.2 招标范围:(略) 2.3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略) 2.3.1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a.设计资质要求:(略) b.施工资质要求:(略) (2)施工企业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不作要求的除外)。 (3)其他要求:1)财务要求:(略)(略)年-(略)年)(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①拟派设计负责人:(略)(略)年4月-(略)年6月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②拟派施工负责人:(略)(略)年4月-(略)年6月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注:(略) 3.3 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略)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资格;若总承包项目经理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在本公司注册满3个月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略)年4月-(略)年6月社保缴费证明(如投标人成立时间迟于要求开始的时间,则时间要求为投标人成立时间至截止时间;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关系证明); (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b.不得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4 业绩要求: (1)投标人:(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4(略)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为准。总承包业绩合同金额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合同金额为准。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挑选的信息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总投资额≥34(略)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业绩单项总投资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或设计合同或其它证明文件所载的金额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挑选的信息为准。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4(略)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为准。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或者竣工验收证明中载明的合同金额为准。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挑选的信息为准。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略) 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4(略)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工程总承包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工程总承包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为准。总承包业绩合同金额以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资料中载明的合同金额为准。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挑选的信息为准。 设计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设计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总投资额≥34(略)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设计合同,以上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业绩时间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设计业绩单项总投资额以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证明或设计合同或其它证明文件所载的金额为准。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挑选的信息为准。 施工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34(略)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为准。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以施工合同或者竣工验收证明中载明的合同金额为准。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挑选的信息为准。 监理类似业绩认定标准:以项目总监身份承担过单项总投资额≥34(略)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项目可不提供中标通知书,但需提供发包人出具的加盖单位公章的直接发包证明)、合同、竣工验收证明(需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采信),以上三份材料缺一不可,材料所示工程名称、各相关单位信息等需前后一致,能证明为同一工程,且时间顺序符合建设工程实际。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的落款日期为准。单项总投资额以合同或者竣工验收证明中载明的金额为准。如人员信息前后不一致,则须提供人员变更证明资料。上述材料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内挑选的信息为准。 注:(略) 3.5 投标人及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自 (略)年(略)月(略)日 (近2年)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的; 自 (略)年(略)月(略)日 (近1年)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6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须满足:(略)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的规定。 3.8 以联合体形式或分包形式面向中小企业的实施方式及预留份额: 本标段以联合体形式预留。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略)%(不低于 (略) %)以上,且在共同投标协议中明确。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后审 5.评标办法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略) 6.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略)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7.2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投标文件递交。 7.3 逾期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拒绝接收。 8.其他要求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上发布; 9.2 本次招标公告为第 1 次发布。 (略).联系方式 (略).1 招标主体 招标人: | 宜兴市公共建筑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宜兴市陶都路(略)号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 | 宜兴市龙潭西路(略)号 | 联系人: | 陆女士 | 联系人: | 吴斌 | 电话: | (略)-(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 传真: | | 邮编: | (略) | 邮编: | (略)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略)@qq.com | | | 项目负责人: | 韩星星 |
(略).2 相关部门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略) 联系电话:(略) (略).3 异议渠道 实行网上受理与处理异议,除开标现场的异议外,异议人必须在无锡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依法提出异议,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视为无异议。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