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意向承租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成立满5年以上,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略)万元(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授权书加盖公章,实缴证明材料),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联合体报名。 2、意向承租方近三年内具有自营门店与国有企业合作案例,且持续运营不少于2个单店建筑面积(略)平方米及以上的高端商业自营项目,项目须为自营模式,不含托管等模式(须提供房产证明或租赁合同、项目现场实景照片)。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在“信用中国”平台中没有不良记录。 4、意向承租方承租本项目后不得转租、分包给第三方运营,不得用于非法金融业务,不得出现违反公序良俗的行为。否则招租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5、意向承租方应当在招租前进行现场踏勘,充分了解该房屋的所有状况,一旦报名,视为对房屋的权属、面积、设施、水、电、相邻关系、环保、消防、经营环境等情况均无异议。 6、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本项目设计装修必须符合现有场地的消防等安全要求,如在运营期间发生各类安全事故,均由承租方承担全部责任。 (上述均需提供承诺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