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科室、单位:
经研究决定:
廖冉同志任预算科科长,免去其预算处处长职务;
朱帅同志任国库科科长,免去其国库处处长职务;
董志山同志任政府采购管理科科长,免去其政府采购管理处处长职务;
侯小菲同志任综合科(非税收入管理科)科长,免去其综合处(非税收入管理处)处长职务;
王文祺同志任税政科科长,免去其税政处处长职务;
赵蓓同志任经济建设科科长,免去其经济建设处处长职务;
朱继亮同志任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科科长,免去其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处长职务;
杨涌同志任工贸发展科科长,免去其工贸发展处处长职务;
穆传蕾同志任金融和基金管理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科长,免去其金融和基金管理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处长职务;
魏冉同志任行政政法科科长,免去其行政政法处处长职务;
张军同志任社会保障科科长,免去其社会保障处处长职务;
齐欣明同志任农业农村科科长,免去其农业农村处处长职务;
刘欢同志任政府债务管理科(市利用国外贷款工作办公室)科长,免去其政府债务管理处(市利用国外贷款工作办公室)处长职务;
杨新月同志任绩效管理科科长,免去其绩效管理处处长职务;
孙海燕同志任资产管理科(市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科长,免去其资产管理处(市级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处长职务;
周小乔同志任会计科科长,免去其会计处处长职务;
赵飞同志任财政监督科科长,免去其财政监督处处长职务;
王东同志任人事科科长,免去起人事处处长职务;
胡雨婷同志任国库科副科长,免去其国库处副处长职务;
孙百四同志任政府采购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政府采购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朱建同志任综合科副科长,免去其综合处(非税收入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袁春波同志任政策法规科副科长,免去其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副处长职务;
袁清华同志任政策法规科副科长,免去其政策法规处(行政服务处)副处长职务;
王桂波同志任经济建设科副科长,免去其经济建设处副处长职务;
沈倾媛同志任经济建设科副科长,免去其经济建设处副处长职务;
周勇同志任工贸发展科副科长,免去其工贸发展处副处长职务;
季铭雪同志任金融和基金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金融和基金管理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办公室)副处长职务;
武敏同志任行政政法科副科长,免去其行政政法处副处长职务;
张含同志任教科文科副科长,免去其教科文处副处长职务;
孙震亚同志任教科文科副科长,免去其教科文处副处长职务;
刘上瑜同志任农业农村科副科长,免去其农业农村处副处长职务;
高昊同志任政府债务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政府债务管理处(市利用国外贷款工作办公室)副处长职务;
胡进同志任政府债务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政府债务管理处(市利用国外贷款工作办公室)副处长职务;
张娅卿同志任绩效管理科副科长,免去其绩效管理处副处长职务;
赵克珍同志任会计科副科长,免去其会计处副处长职务;
李勇同志任财政监督科副科长,免去其财政监督处副处长职务;
张吉哲同志任财政监督科副科长,免去其财政监督处副处长职务;
刘静同志任人事科副科长,免去其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陈晨同志任人事科副科长,免去其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任职时间自(略)年5月起算。
特此通知。
中共连云港市财政局党组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