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辽宁医药职业学院沈阳校区新建垃圾房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兴华北街(略)甲号千缘财富商汇A座(略)层(略)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略)年(略)月(略)日(略)点(略)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否)采用“暗标盲评”评审方式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建造师证书实行电子注册证书且已明确原纸质注册证书作废的省份,须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略)
售价:(略)
缴费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