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及车载设备采购公告发布日期:(略)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见附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供应商所投车辆须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最新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列明的“救护车”车型。(提供公告截图,并提供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信息查询截图,截图显示的型号须与所投车辆型号一致,截图需加盖单位公章);
2.所投产品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注册证扫描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
3.如果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或营业执照扫描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
4.如果供应商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扫描件)(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公司鲜章);
5.投标人若非救护车底盘整车生产原厂、救护车定点改装生产企业,投标时须同步提交两项原厂专项授权文件:(略)
五、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略)
文件购买费:(略)
获取文件地点:(略)
方式或事项:
(一)供应商应通过“行采家”平台(https:(略)
(二)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行采家”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人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
(四)根据采购公告要求的方式按时完成报名、提交投标文件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信息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略)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略)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七、评审信息
磋商时间:(略)
磋商地点:(略)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略)
采购经办人:(略)
采购人电话:(略)
采购人地址:(略)
九、附件
救护车及车载设备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