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常年法律顾问服务(略)年度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黑龙江省八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2.1项目名称:(略)
2.2采购范围及合同包划分:(略)
合同包 | 主要工作内容 | 最高投标限价 (元人民币) |
A1 | 为黑龙江省八达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及所属项目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一、企业日常法律服务 1.法律咨询,依法提供法律建议,1 年内不限制次数。2.审查采购人及权属企业对外签署的法律文书,1年内不限制次数。3.出具法律意见书,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涉法纠纷,发表律师意见,1 年内不限制次数。4.应甲方要求,开展有针对性法律培训,每年不少于2次。5.参与规避法律风险、全面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合规审查。6.围绕公司经营管理全流程开展系统性法律风险防控。7.对公司各类合作、交易等事项开展法律尽职调查。8.协助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帮助企业制定、修改内部的规章制度, 以起到增强企业本身素质、使运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的作用。9.参与信访事项的调解与治理。 二、企业重大运营活动法律服务 1.为企业运营和管理中的决策事项进行法律上的可行性分析,并提供可行性法律报告,出具法律建议和意见。 2.参与企业的合并与分立活动,对其法律可行性和操作性进行论证,起草、审订具体的法律文件,参与整个活动的谈判和监督执行。 3.参与企业招标投标活动,参加对外重大谈判,对招标投标活动出具法律意见。 4.甲方三重一大决策提供法律支持,确保经营、决策依法合规 5.为企业与其他企业开展项目合作提供相关法律服务。 6.根据企业的要求,审查或准备重大项目谈判所需相关文件,并提供法律意见,参与企业的重大项目谈判。 三、诉讼与仲裁法律服务 1、接受企业委托,参加民事、经济纠纷的调解、和解。 2、制定诉讼、仲裁方案。 3、作为受托律师代理参加民事、刑事、行政案件诉讼。 4、作为受托律师代理参加国内、国际民商、劳动仲裁。 5、在诉讼、仲裁程序中解答相关法律咨询。 6、生效的判决、裁定、裁决生效后,代理申请执行企业强制执行。 7、代理各类民商案件的申诉。 8、在涉及与外界的纠纷、争议、冲突等有关事项中参与协调、调解、谈判等事项,代表企业与第三方进行交涉、调解,提供非诉讼法律支持和帮助,维护企业方的合法权益。 9、为企业的法律行为和法律事实进行律师见证。 | (略),(略) |
2.4服务期限:(略)
2.5服务地点:(略)
2.6质量标准:(略)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人员要求:(略)
注:(略)
(2)其他人员要求:(略)
3.3业绩要求:(略)
完成过不少于1个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注:(略)
3.4信誉要求:
3.4.1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4.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4.3近三年((略)年(略)月(略)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无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供应商提供的在中国裁判文书(https:(略)
3.4.4供应商在“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略)
注:(略)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司法、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解除从业限制状态;
(5)近三年((略)年(略)月(略)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受过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有违法违纪或不良从业记录;
(6)违反法律法规或询比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供应商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询比均无效。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分包。
4.采购方式:(略)
5.采购文件的获取
5.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略)
5.2采购文件售价:(略)
5.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略)
注:(略)
②意向供应商仅限于为本单位缴纳CA数字证书费用和支付平台使用费,若出现同一供应商为多家供应商代缴上述费用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二)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视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同时,依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中关于供应商失信行为的认定标准,此类行为被定性为采购活动中的串通投标或围标。涉及的供应商将在1年内禁止参加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权属企业实施的采购活动。
5.4本项目采用网上申请方式,供应商登录系统后,按要求提供资料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
6.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的递交:(略)
6.2采购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6.3采购保证金递交形式:(略)
注:(略)
(2)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
(3)为保证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保证金,汇款前,供应商应按提示填写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
(4)采购保证金未按规定从基本账户汇出、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7.响应文件的递交
7.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7.2供应商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龙江企业招采响应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供应商应在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加密的响应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
8.1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
8.2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政企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s:(略)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略)
(略).其他说明
(略).1本次询比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略).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采开展询比采购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黑龙江交投集团电子招采交易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参与询比采购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采购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
(略).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监督部门和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