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略)年互联网专线(宽带出口)采购项目、招标编号:(略)-(略)XZ3QF(略),招标人为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招标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1.1 招标内容 为了保证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宽带互联网用户上网需求,招标带传输保护的上下行对等互联网专线服务,首月开通(略)Gbps-(略)Gbps带宽,根据招标方首月需求开通,投标方需提供公网IP地址(提供连续4C的IPv4地址和两段/(略)的IPv6地址,开通(略)、(略)端口),投标方需提供新疆广电公网地址代播服务,公网地址由招标方提供,公网地址数量为4C((略)个)。 1.2 项目地点 项目实施地点在乌鲁木齐市。 1.3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 项目总预算:(略) 1.4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投标人资格要求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组织。 注:(略) 2.2纳税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发票。对于已换发新版营业执照的投标人,无需再额外提供税务登记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但须提供在网上税务系统查询能显示其为一般纳税人的页面的截屏打印件,或者提供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其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等证明材料。 2.3投标人须具备工信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许可证或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4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略)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供应商财务出具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须提供自注册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近3个月((略)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缴纳税收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2.6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息公示中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提供相关截图或证明材料。 2.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略) 4.2 获取方式:(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截止时间:(略) 5.2 递交方式:(略)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广电新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