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康高新区月河片区供水工程(一期)已由安康高新区经济发展科技局以安高新经科发((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省水利资金(略).(略)%。招标人为安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区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宏盛祥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略)
2.2 工程规模:(略)
2.3 项目投资总额:(略)
2.4 计划工期:(略)
2.5 标段划分:(略)
2.5.1 标段名称:(略)
2.5.2 标段名称:(略)
2.6招标范围:(略)
监理标段为安康高新区月河片区供水工程(一期)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
2.7其他:(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
3.1.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且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信息须在省级及以上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可查询;
3.1.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court.gov.cn)中失信被执行人;
3.1.6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7 投标人须提供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承诺书;
3.1.8 每个投标人只允许对本项目其中的 1 个标段进行投标;
3.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监理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水土保持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并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全国水利或水土保持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需在本公司注册登记,且近三年无质量安全事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2.4投标企业均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评标时对企业资质信息、财务状况、相关从业人员、类似业绩、良好行为(获奖)、不良行为等信息进行核查,以信用平台核查信息为准,需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3.2.5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名单;未在各级诚信平台列为投标受限人;
3.2.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条件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2.7申请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略)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
6.2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略)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陕西省·安康市)》媒介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年(略)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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