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石家庄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以石高行审投资备字〔(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一期)广告全案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单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位于石家庄市高新区,北侧为尔海路,南临规划路,东侧为黄山大街,西侧为兴安大街。本项目一期工程占地面积约9.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略).7万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标准化厂房、科研孵化用房、公共服务中心、综合配套用房及功能齐全的其他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等。
本广告全案项目以平面广告设计为核心,赋能产业园品牌建设与招商运营。服务可统一园区视觉形象,塑造高端专业调性,依托多渠道宣传引流拓客,优化宣传物料质感,有效提升企业咨询及成交转化率。计划现阶段对(一期)广告全案服务开展招标工作。
2.2招标范围:
(1)河北高速集团电子科技产业园项目(一期)广告全案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整体广告策划、创意、设计、调研、公关活动建议、平面设计及视频拍摄剪辑工作等服务事宜。
(2)服务期限:(略)
(3)质量要求:(略)
(4)安全目标:(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资质要求:(略)
3.1.2 业绩要求:(略)
3.1.3信誉要求:(略)
3.1.4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3.1.5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6月(略)日(略) 时(略)分(北京时间,下同)至(略)年6月(略)日(略) 时(略) 分,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7月(略)日(略) 时(略)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本公告5.2款修改为:(略)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略)
7.其他说明
本项目的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标委员会对技术标部分采用“双盲”方式评审。
8.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潜在投标人依法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异议的应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出。受理单位:(略)
9. 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河北高速集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一期)广告全案服务 | 投标人 | (略) |
(略).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项目负责人:(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