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高新区“养廉院三亭一廊”廉洁文化
建设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衡阳高新区“养廉院三亭一廊”廉洁文化建设项目(略)年6月2日发布采购公告,6月8日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发现其中一家供应商的资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剩余供应商不足3家。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已对该次采购作废标处理。现发布该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单位:(略)
3.项目概况:(略)
4.采购预算(最高上限值):(略)
5.建设地点:(略)
6.工期要求:(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工程建设、装饰装修等相关内容);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相应的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采购文件组成
所有文件须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
(1)报价明细(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委托他人参与,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采购文件递交
1.递交时间:(略)
2.递交地点:(略)
3.递交方式:(略)
4.递交截止时间:(略)
五、评审办法
在资格审查合格、实质性响应公告要求的前提下,在预算控制价范围内采用公开竞价,一次报价,低价中标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六、联系方式
1.地址:(略)
2.联系人:(略)
3.电话:(略)
附件:(略)
衡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略)年6月(略)日
衡阳高新区“养廉院三亭一廊”廉洁文化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