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略)
3.项目地点:(略)
4.项目概况:(略)
服务需求:(略)
5.项目时间要求:(略)
6.资金来源:(略)
7.项目预算:(略)
8.采购方式:(略)
二、投标人资格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具有有效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投标人被市场监管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保证金
无
四、综合说明
1.报价函需加盖单位公章,与相关资料一起作为投标文件一式贰份,一个正本,一个副本,密封包装并加盖骑缝章,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封装面写明本询价项目名称,否则报价函将被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人需针对本次采购内容进行两轮书面报价,以两次报价最低价最终投标报价,选择性报价不予接受。报价一经确认,即表示认可我院提出的要求,且不可撤回、不再变更,否则,该投标人将被记入失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规定的时间内不得参与我院组织的任何采购活动;
3.投标人须就供货质量、服务及完成日期做出书面承诺;
4.投标人进行报价前须与项目负责人进行详细的沟通,以了解所采购项目的具体需求,技术咨询请联系李老师:(略)
5.在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我院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公告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采购公告的组成部分,对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将以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我院网站,可能影响询价响应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3个工作日前发布,不足3个工作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采购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6.中标公告期满3日内,中标人不与学院项目负责人联系办理合同签订,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我方可决定重新招标或依次递补中标供应商。
7.投标供应商应合理安排参与投标时间,如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采购文件无法获取及缴费的,责任自负。
五、报价文件递交及联系方式
1.报名日期及获取采购文件:(略)
2.获取方式:(略)
3.递交报价文件时间:(略)
4.递交报价文件地点:(略)
5.联系方式:
技术咨询:(略)
报名联系人:(略)
采购监督人:(略)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略)
2.开标地点:(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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