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永吉县税务局行政单位办公用房维修加固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略)
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家税务总局永吉县税务局行政单位办公用房维修加固建设项目,已由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永吉县税务局综合业务办公用房维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吉税函【(略)】5号,项目招标人为国家税务总局永吉县税务局,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略)
2.2招标范围:(略)
2.3建设地点:(略)
2.4计划工期:(略)
2.5质量标准:(略)
2.6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投标人自行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自(略)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
3.6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7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的通知》【吉建招((略))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略))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略))9号】文件要求。
3.8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略)〕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略)〕(略)号)中相关规定。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年6月(略)日至(略)年6月(略)日,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略)
4.2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s:(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网址为https:(略)
5.2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CA锁远程解密的方式进行线上开标。各投标单位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平台)”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等)符合远程不见面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5.3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以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信用承诺函”替代投标保证金,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4 到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媒体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接受异议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接受异议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略)
八、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邮编:(略)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永吉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略)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略)
(3)请点击下载安装“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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