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意向受让方应在本次公告挂牌期内登录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二、意向受让方须提交的材料:(略) (一)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提供: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同意受让转让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原件),股东名册(章程或工商部门证明);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承诺函(公告附件); 5.其他材料。 (二)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 1.身份证复印件; 2. 承诺函(公告附件); 3.其他材料。 三、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会同转让方根据报名结果,共同进行资格审查。 四、备查文件 (一)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4万Nm3/h空分装置资产出售简介、要求和照片 (二)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营业执照 (三)法人身份证 (四)进场交易委托书 (五)被委托人身份证 (六)评估报告为中联评报字【(略)】第(略)号 (七)受让方资格条件备案表 (八)镇江市国有企业资产公开转让通知书编号:(略)(略)((略))号 (九) 转让合同样本 (十)资产清单表 五、交易方式 1.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由本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 2.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本中心将组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3.不符合受让条件或未成交的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本项目确认成交结果后退还至意向受让方缴款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