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海同舞 乐享海南”——(略)年海南省广场舞展演活动项目比选公告
根据《(略)年(第二十七届)海南国际旅游岛欢乐节总体方案》工作安排,为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继续擦亮海南国际旅游岛欢乐节特色群众文化品牌,鼓励广场舞团队进社区、进景区,向海南居民和游客展示海南文化魅力,促进文化和旅游消费,我厅将于欢乐节期间同步开展(略)年海南省广场舞展演活动。现进行公开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山海同舞 乐享海南”——(略)年海南省广场舞展演活动
二、实施时间
(略)年7—8月
三、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全省展演分为千人同舞和舞台竞演的方式进行。
1.千人同舞。舞台竞演之前组织海南国际旅游岛欢乐节主题广场舞千人齐跳,统一音乐、统一动作,使整个活动场面宏大、氛围感拉满,掀起欢乐热潮。
2.舞台竞演。组织各市县报送的广场舞团队按抽签顺序在舞台上进行表演,采取评审现场打分、亮分的方式进行,最终评出1—2个“优秀作品”、2—3个“推荐作品”、3—4个“入围作品”,并根据市县展演和全省展演组织情况,评出6个“优秀组织单位”,现场颁发荣誉证书。
经费预算不超过¥(略)元(含税)。具体详见项目需求明细表。
四、申报单位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活动记录。
(四)经营范围涵盖项目所需资质要求。
(五)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价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有效证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资料复印件。
(二)单位简介和报价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无违法违规行为承诺书。
(五)提供单位(略)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需有收缴部门的印章)。
(六)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七)按照评定标准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执行方案和经费预算。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六、评定标准
(一)具备完成项目的资质及良好业绩。
(二)具备完成工作任务的硬性条件。
(三)按照项目的内容和要求合理制定方案,操作性强。
(四)同等条件下报价择低原则。
七、报价时间及地点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八、结果公示方式
比选公告在厅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海南省政府采购行业协会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比选结果将公示3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九、签订合同
确定中选单位后,由中选单位与海南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签订合同,按合同执行。
联系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