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项目名称为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重大项目林地可研报告编制服务项目编号:(略)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略)
2、采购内容:(略)
3、最高限价:(略)
4、服务期:(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的会计报表,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特定条件:
(1)申请人资质等级及范围:(略)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提供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略)年(略)月至(略)年5月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人事编制证明;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项目负责人只需提供劳动合同、退休证明;证明资料仅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获取时间及获取方式、地点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略)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
(3)递交地点:(略)
(4)响应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由投标供应商授权代表递交至递交地点。
(5)响应文件份数:(略)
(6)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磋商将于响应文件递交后进行,供应商应派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按采购人安排的具体时间参与磋商。采购人只接受供应商在磋商当日递交的响应文件。
五、发布公告的媒体:
(1)磋商公告期限:(略)
(2)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政府网”网站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集中考察或答疑:(略)
3、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