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项目采用工程量综合单价清单计价,各投标单位只报工程总价。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形式。
2.报价范围:(略)
3. 本项目给出的《重庆市巴南区学堂湾学校操场厕所梯步排危项目最高限价编制报告》中工程量清单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竞采范围内明示或暗示的工程项目的总承包管理费(含协调费等)、专业设备材料费、人工费、建筑设备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一般风险费、措施项目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以及竞采申请文件、合同约定的相关费用等,并满足政策性文件及巴南区现行执行的相关文件的要求。
4.本项目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投标人应根据市场价格以及企业自身的实力自主报价。若因自身估计不足或市场价格波动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等,一律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招标人均不承担价差补偿且不再调整。
5.根据《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规定,若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5.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略)%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略)%;
5.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略)%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略)%;
5.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
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略)分钟。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6.本项目工程量按实结算。
6.1实际工程量应是按《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略))及其配套的计量规范约定的计量规则计算的实际合格工程量。
6.2工程量收方签证
6.2.1工程量签证原则:(略)
6.2.2由采购人组织,施工方、釆购人现场代表,双方相关基建管理人员参加,签署收方意见,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6.2.3原则上签证一事一签,如合并签证,请附每一项使用部门原始确认资料;
6.2.4保证签证的及时性,工程完工后立即签证。
7.竞采申请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自行做好与施工现场其他单位及行政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做好施工成品的保护,因施工发生的一切施工成品损坏及其他相关经济、法律责任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8.根据渝建〔(略)〕(略)号文件规定“从(略)年1月1日起,我市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检测业务应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委托单位不是建设单位的质量检测报告不得作为竣工验收资料”,本次竞采工程竞采报价中不再计取检验试验费用。
9.本工程设最高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