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森工新青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略)年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春森工新青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略)年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以“关于伊春森工新青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略)年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黑林草局函〔(略)〕(略)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伊春森工新青林业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及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建设地点:(略) 2.3工程规模:(略) 2.4计划工期:(略) 2.5招标范围:(略) 2.6质量要求:(略) 2.7标段划分:(略) 2.8最高投标限价:(略) 3.投标人资格主要要求(详见投标须知)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以上资质(注:(略) 3.3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且未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处于人员锁定状态(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用于本项目的资质未处于“资质异常状态”。以投标截止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3.7其他: 3.7.1拟派项目经理提供近连续3个月((略)年(略)月-(略)年(略)月)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含:(略) 3.7.2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略) 3.7.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略)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略)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存在严重失信、经营异常情况,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https:(略) (4)本项目要求投标企业针对本项目提供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5资格审查方式:(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 4.2首次参与投标者,需按交易平台的要求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安装相关驱动等,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年(略)月(略)日(略)时(略)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开标方式 6.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自行安装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6.2开标时间:(略) 6.3开标地点:(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略) 8.其他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8.2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异议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9.有关单位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 箱:(略) 代理项目负责人:(略) 电 话:(略)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略) 电 话:(略) 日 期:(略)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让您全面及时掌握全国各省市拟建、报批、立项、施工在建项目的项目信息。 帮您跟对合适的项目、找对准确的负责人、全面掌握各项目的业主单位、设计院、总包单位、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详细联系方式。 帮您第一时间获得全国项目业主、招标代理公司和政府采购中心发布的招标、中标项目信息。 根据您的关注重点定制项目,从海量项目中筛选出符合您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并及时找出关键负责人和联系方式。 根据您的需要,向您指定的手机、电子邮箱及时反馈项目进展情况。注册会员 享受贴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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