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宁公安分局交通涉案暂扣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编号:(略)-(略), (略)-K(略)
预算金额(元):(略)元(国库资金:(略))
最高限价(元):包1-(略).(略)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长宁公安分局交通涉案暂扣车辆停放保管服务
数量:2
预算金额(元):(略).(略)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本项目需配合区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管理工作中,因交通违法、交通事故调查等原因对相关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依法暂扣、拖曳至指定停车场产生的车辆停放保管服务工作
说明:当前采购包不允许联合体、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略)年6月(略)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包号 | 包类别 | 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执行信息 |
| 1 | 服务 | 是否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略)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具备相关专业服务能力;(2)根据财库[(略)](略)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投标地点:(略)
开标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开标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标方将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环节、发布中标公告环节查询相应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拒绝或失去中标资格。
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采购项目,预留采购份额措施为整体预留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长宁分局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文杰、杜明磊
电 话:(略)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