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丹东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服务水平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略)年(略)月(略)日 (略)时(略)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包组编号:(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略)
本项目旨在对丹东城市旅游集散中心配套设施和服务流程进行优化升级,全面提升其软硬件服务水平。主要建设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基本条件。项目选址应设置在机场、车站或客运码头、主要景区及城市商业中心等,交通便捷,易到达;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的建筑及运行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消防、安全、卫生、环境保护等的有关法规和标准。
2.设置中心大厅。布局合理、整洁干净;设有公用电话(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咨询接待室位置合理、易见;候车厅面积(略)㎡,并配备座椅。
3.设置售票区。配备票务系统,根据游客流量设置售票窗口。
4.设有停车服务。停车场地道路平整干净,并配备停车位和发车路线信息牌。
5.设置公共厕所。布局合理、数量充足、通风良好、无异味、光线明亮、标志醒目规范。
6.设置标识系统。设置设施与服务位置指引标志的中外文引导标志,且数量足够、内容准确、标志醒目、指向准确;统一使用城市旅游集散中心标识;在城市旅游集散中心建筑物正门、侧面或顶部等醒目位置设立中英文标识和名称。
7.设置交通工具。旅游汽车车况和运营车辆的安全性能要符合国家要求和规定,车上宜配备车载电视、冷暖风设备、乘客意见卡、灭火器、导游专用设备等设施,且工作性能良好。
8.提供服务内容。提供旅游线路;通过联网售票为游客提供景区门票、套票服务;提供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等服务,并保证服务畅通;及时播报或显示车辆发车、游客出行信息和目的地旅游天气信息等,及时通告检票时间、班次调整、线路变更等情况。
9.加强人员管理和安全管理。配备行政管理人员、售/检票人员、咨询人员、广播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司机等,职责分明,各类上岗人员应获得相关的上岗资质;配备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针对车辆、场所、票务、网络系统等分别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应急设备的储备及处置措施等内容;设置安全通道,确保畅通;采取各种形式宣传旅游常识和安全注意事项。
本项目供应商需参照《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等级划分与评定》(GB/T (略)-(略))国家标准,确保提升后的集散中心符合城市旅游集散中心的基本条件,并达到三级标准要求。
服务要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略)〕(略)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六、开启
时间:(略)
地点:(略)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略)
2、质疑函内容、格式:(略)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略)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略)〕(略)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CA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自主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如未按照要求制作,影响文件上传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略)-(略)-(略)),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响应文件外,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U 盘存储形式的备份文件(U盘按要求密封,详见招标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相关通知。 4、开标时,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及CA锁至开标现场进行电子文件解密,也可以由自家供应商工作人员远程进行解密,解密时间不得超过(略)分钟。 5、供应商出现以下(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地址:(略)
开户行:(略)
账户名称:(略)
账号:(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