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所在地区: | 江苏-南京-江宁区 | 发布日期: | 2026年6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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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年淳化街道利安康乐养老中心消防系统管网改造项目 NJRC-(略)-(略)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于(略)年7月7日(略):(略) |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出具属于**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有效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略)
3.供应商拟任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1)(2)(3)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提供供应商出具的承诺书,时间为磋商公告发布时间以后,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备注:(略)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原建设单位同意变更手续办理已满6个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项目负责人虽有在建工程,但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无在建工程:
①通过合同完工验收(须提供参建各方盖章的合同完工验收证明);
②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须提供以下资料:(略)
③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略)天(含),停工事项在投标截止之前按照项目所在地的规定报相应管理部门确认(须提供以下资料:(略)
(四)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相关承诺书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略)〕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略)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略)
获取方式:(略)
2.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略)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南京市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略)
2.根据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略)〕(略)号)要求,自(略)年(略)月(略)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 (略)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供应商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略)〕第(略)号)要求,自(略)年(略)月(略)日起,核准新办业务申报的,将发放新版电子证照。旧版电子证照由厅综合服务平台自动逐步换发新版电子证照,换发时间截止(略)年3月9日。换发期后,旧版电子证照停止使用。各供应商须提供二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供应商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4.根据苏建函建管〔(略)〕(略)号文及建办市〔(略)〕(略)号文规定,已取消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证书,因此本项目不接受持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略)
单位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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