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周宁县***委托,现对以下出售标的广泛征集竞买人,特公告如下:
一、出售标的:
1、项目编号:(略)
2、竞价标的: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挂牌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报废固定资产一批 | 台式机(略)台(无硬盘内存条),打印机(略)台,传真机(略)台,碎纸机7台,电视机(略)台,笔记本电脑(略)台,监控网络设备等共计(略)件 | (略) | (略) |
风险提示 | 1、标的资产均为报废物资,多年反复维修彻底损坏,配件不齐全,其中电脑、录像机等均无内存条与硬盘等存储配件。 2、标的资产位置分散在周宁县***各科所队办公地及各乡镇派出所,相关拆卸、搬运、清运、场地清理、人工费、税费、手续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
以上标的转让行为和评估结果均按规定获得有关部门批准或备案,标的以现状为准。(该公告中金额数字均以 人民币:(略)
3、成交款项支付方式:(略)
4、交易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开户账号:(略)
交易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从竞价人账户转入指定账户,不接受其他方式,否则竞价无效;交易保证金汇款人全称必须与竞价人全称一致,否则竞价无效;且汇款用途须注明“(略)交易保证金”。
二、对受让方基本条件和主要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失信人员不得参与竞价);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资产清单以资产处置合同为准。
3、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报告。
4、受让方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并至出让方指定地点提货,且在(略)个工作日内办理物品移交手续并撤离完毕。双方在《固定资产交接清单》上签字盖章即视为标的物权属已完成转让,之后所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受让方承担。
三、交易方式:(略)
意向竞价方自行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产权交易系统网站:(略)
四、公告时间:(略)
五、看样、报名、缴纳交易保证金时间:(略)
六、网络竞价时间:
自由报价时间:(略)
七、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竞买人签章原件)及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注:(略)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竞买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的《公开竞价文件》。
意向竞买人按以上规定提交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八、澄清、修改疑议文件时限:
意向竞价人对《公开竞价文件》需要澄清疑议的,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二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材料。经确认,确需修改或补充的,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调整内容将在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
九、联系人:
咨询电话:(略)
地点:(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