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H(略)徐洪河沙集船闸上游右侧驳岸(K(略)+(略)-K(略)+(略))专项养护护岸改造施工监理项目
SJYCBAGZ-JL标段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H(略)徐洪河沙集船闸上游右侧驳岸(K(略)+(略)-K(略)+(略))专项养护护岸改造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以《省交通运输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关于印发GH(略)徐洪河沙集船闸上游右侧驳岸(K(略)+(略)-K(略)+(略))专项养护护岸改造施工图设计审查会议纪要的通知》(苏交港航养〔(略)〕(略)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徐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省级养护资金,出资比例为(略)%,招标人为徐州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项目概况
徐洪河沙集船闸位于徐州市睢宁县东南郊,距沙集镇南约两公里,是徐洪河沙集枢纽中的航运配套工程,设计等级为V级船闸,最大通过船舶为(略)吨,船闸规模为(略)×(略)×2.7(m)(口门宽×闸室长×槛上水深),年设计通过能力(略)万吨。
徐洪河沙集船闸上游航道两侧驳岸现状均为浆砌块石直立式挡墙结构,受船舶大型化及频繁利用驳岸停靠船的影响,两侧驳岸墙均有不同程度的沉降和滑移。
为消除安全隐患,拟对沙集船闸上游右侧驳岸(K(略)+(略)-K(略)+(略))开展专项养护护岸改造工作。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监理招标设一个标段,即SJYCBAGZ-JL标段,招标范围为:(略)
2.3监理服务期
监理服务期:(略)
3.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监理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运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1.2业绩要求
投标人(略)年1月1日至今,应完成过一个航道工程(或航道养护)施工监理项目。
3.1.3信誉要求
(1)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最近一次(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为准)的信用等级评价(监理类)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
3.1.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持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持证专业为港口工程或航道工程)或交通运输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运工程类别);
(2)具有高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略)年1月1日至今,在已完航道工程(或航道养护)施工监理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
3.1.5其他要求
(1)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无其他在建项目。
无其他在建项目按下列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总监理工程师):
①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2)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系统打印的本单位人员缴费明细或其他能够证明上述人员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社保缴费时间段应为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开始往前连续3个月或以上(不含递交当月的前一个月)。如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略)〕(略))规定的不认定为“挂证”6种情形、免征缓缴等特殊情况,应提供符合上述特殊情况和其他能够证明其上述人员为本单位自有人员的有效证明材料。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略)年6月(略)日(略)时(略)分至(略)年7月1日(略)时(略)分,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略)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 元。
4.3领取招标文件后可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以便于投标文件编制期间的沟通、交流。已添加QQ的请指定一个本次项目的经办人并通过QQ与招标代理主动声明,添加招标代理工作QQ的经办人应出示投标人出具的证明其身份的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也不召开投标预备会议。考察费用由投标人自理,安全自负。
5.2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上传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开标过程将向各投标人网络直播,具体网络直播方式另行通知。
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略)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略)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略)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公开开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同时链接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和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8.其他
8.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双信封)。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2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拟预约单位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注册程序详见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中的说明。在注册和预约中若对系统操作有咨询事宜,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略)
8.4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5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略)
地 址:(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
8.6本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行政监督:(略)
地 址:(略)
邮 编:(略)
电 话:(略)
传 真:(略)
注:(略)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