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 一标段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校内服务器和公共资源) | 1 | 一个合同期内不小于(略)G带宽和(略)个公网IP地址(主要用于校内服务器和公共资源接入互联网) | (略).(略) |
| 二标段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校内教学办公区域、家属区、公共区域) | 1 | 一个合同期内不小于(略)G带宽和(略)个公网IP地址(主要用于校内教学办公区域、家属区、公共区域接入互联网) | (略).(略) |
| 三标段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校内学生住宿区域) | 1 | 一个合同期内不小于(略)G带宽和(略)个公网IP地址(主要用于校内学生住宿区域接入互联网) | (略).(略) |
| 数量合计 | 3 | 预算合计: | (略).(略) |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略)〕(略)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略)〕(略)号)文件执行,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略)%的扣除; (2)财库〔(略)〕(略)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财库〔(略)〕(略)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略)%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略)](略)号,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略)%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略)%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略)%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对其提供的产品出具《关于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声明函》,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填写)则无法享受相关政策。(5)根据(财库〔(略)〕2号)《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
①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略)%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略)%;
②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略)%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略)%;
③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略)%;
④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评审委员会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后,属于前述第1项至第4项情形的,应当要求相关供应商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投标(响应)价格作出解释,提供项目具体成本测算等与报价合理性相关的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成本、人工成本、制造费用等,给予相关供应商的合理时间一般不少于(略)分钟。其中,属于第3项情形,供应商已随投标(响应)文件一并提交相关书面说明及必要的证明材料的,在评审现场可不再重复提交。投标(响应)供应商不能提供书面说明、证明材料,或者提供的书面说明、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响应)处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6)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开标当日代理机构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8)本项目允许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由总公司出具授权,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及愿为其参与本项目竞标以及履约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承诺的授权文件,并且同一家总公司只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参与,且总公司不能与下属的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总公司的授权文件,授权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授权事宜、资质使用。(如总公司投标则无需提供该项)
注:(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略)
地点:(略)
五、公告期限:(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持CA认证锁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CA认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在线下载招标文件。
2.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3.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
4.本项目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开标时可不到开标现场,通过网上在线参与开标,完成远程投标文件解密。解密要求:(略)
5.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或北方民族大学官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北方民族大学官网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联 系 人:(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略)
项目负责人:(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国有资产管理处
(略)年(略)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