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本次转让标的为包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库存纯铁销售;本次转让资产均为闲置资产,转让方不保证资产的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具体详见资产清单,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交付以实际勘验为准,照片及资产清单仅作参考,本次结算金额为预交货款(略)元。 2、本标的资产均按现状转让,转让方不保证其完整性、品质及其原用途,不负责技术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均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本项目披露的数量及照片仅供参考,不代表标的资产与其完全一致。 3、中标价格计算方式:(略) 4、此批库存纯铁销售项目提货时需暂留(略)元货值(按最终成交单价计算)后提取剩余纯铁(剩余品种意向方勘验时自行与转让方落实),最终结算金额以最终成交单价*实际过磅数量计算为准,过磅费用由受让方承担,结算货款时按照多退少补的形式进行交付。如受让方所交预付交易价款不足时,应按转让方要求补足,并交纳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5、标的勘验时间为公告期工作时间,提前预约勘验,勘验地点:(略) 6、本次标的转让后,资产转让方提供(略)%增值税专用发票。 7、竞买成功的受让方负责提货包括且不限于现场装卸、运输的所有费用,在提货完成按转让方要求对现场进行清理。 8、中心根据纯铁预估总重量(评估数量)×最终成交单价-(略)元作为成交总价收取转让方、受让方服务费,转让方、受让方服务费为一次性包死价,不做调整。 9、《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略)、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略)、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略)、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汇入保证金。【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意向受让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