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3.1 | 分值构成(总分(略)分) | ?不采用两阶段评标方式?不采用投标人市场信用评价评审因素施工组织设计:(略)分投标人业绩:2 分投标报价:(略) 分 |
2.3.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一、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招标人直接选择方法五作为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一、方法二中随机抽取一种。有效报价≥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的(略)%的,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一:(略)评标基准价=A×K,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略)?方法二:(略)评标基准价=A×K1×Q1+B×K2×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略)K1的取值范围为:(略)K2的取值为(略)%;Q1、K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后由招标人代表或招标代理随机抽取确定。二、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评标结束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评审或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评标结束后,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核或者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三、如采用两阶段评标,未入围第二阶段评审的单位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 |
2.3.3 |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略)%×(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详细评审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2.3.4(1)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标准 | 施工组织设计评分评审(暗标) | 施工组织设计暗标要求:(略)(1)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以下评审要点进行评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他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略)%(不包含第(3)项篇幅扣分和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3)篇幅要求:?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篇幅要求如下,每超过1页的,扣0.1 分。(4)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必须采用“暗标”法进行评审。项目负责人答辩采用现场书面答辩(项目负责人必须认真踏勘施工现场), 问题共2题,每题分值为1分,本项最多得2分。答辩统一使用黑色签字笔(自带)进行答题,书面材料不得出现投标人名称、人员姓名;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他提示性的标记、标识;不得包含投标人相关信息及标注无关的记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注:(略)请各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略)年 7月(略)日(略):(略) |
评分因素 | 页数要求 | 分值 |
?总体概述:(略) | 不超过5 页 | 1分 |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4 页 | 2分 |
?施工过程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 不超过(略)页 | 2分 |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 不超过(略)页 | 1分 |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 不超过(略)页 | 2分 |
?本供电工程竣工验收方案 | 不超过7 页 | 2分 |
?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电缆的安装、调试、验收等方案 | 不超过7 页 | 2分 |
?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电缆质保期内售后服务体系及维保方案 | 不超过7 页 | 2分 |
?项目负责人陈述及答辩(暗标) |
| 2分 |
2.3.4(2) | 投标人业绩评分标准 | ?企业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 | 每提供1份投标人住宅小区供配电工程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2分。类似工程认定标准:(略)注:(略)(2)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上注明的竣工验收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为准,若中标通知书与施工合同体现的金额不一致的,则以施工合同为准。(3)如上述业绩证明材料未能体现相应要求,须提供经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书面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 2分 |
2.3.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投标报价评审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略) 分,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一定的分值,每偏高1%扣0.9 分,每偏低1%扣0.6 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略)分 |
3.4 | 推荐中标候选人 | 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5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推荐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进入定标阶段;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5名时,则由评标委员会按详细评审打分办法进行综合评分,投标人详细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排名,得分前5名的投标人进入定标阶段,详细评审得分并列第5名,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入围中标候选人。如初步评审合格投标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推荐不排序。 |
4.2 | 定标标准 | 定标(择优)因素:(略)以下资料在定标会召开前按照招标人要求提交至指定地点, 由组建的定标委员会结合定标候选人投标文件以及以下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投票决定:①企业资质等级、专业技术人员规模、近几年营业额、利税额、财务状况、纳税情况(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②企业所承担的类似工程业绩,获得国家级荣誉(需提供相应的复印件);③企业的信誉等级以及行业的信用等级;④企业过往业绩的履约情况、建设单位履约评价(需提供相应的原件,并最少提供一份房屋建筑项目的评价);⑤所投入的项目部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必须承诺与投标人员、合同备案人员一致);⑥其他材料。在同等条件下,择优的相对标准有以下几个方面:①资质高企业优于资质低企业;②营业额大企业优于营业额小企业;③工程业绩技术复杂、难度大的企业优于工程业绩技术相对简单、难度较小的企业;④履约评价好企业优于履约评价差企业或者投标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的履约评价;⑤ 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优于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较轻企业优于不良行为记录较重企业;⑥ 已有履约记录且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企业优先于没有履约企业;⑦ 获得国家级荣誉多企业优于获得荣誉少企业;⑧ 行业排名靠前企业优于行业排名落后较多企业。 |
4.3 | 定标方法 | ? 票决法:(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