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转让标的为内蒙古德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二矿采矿权、配套煤炭产能指标、固定资产。 内蒙古德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二矿:(略) 因内蒙古德晟二矿已被纳入乌海市能源局露天煤矿资源整合片区内,置换退出产能指标可以交易。截至评估报告出具日3月(略)日,煤炭产能交易指标暂未获得相关部门审批。如受让方受让后产能指标不能获批或无法交易,不调整交易价款。 转让方的资产状况(质量、品类、数量、长度、型号)及权属登记情况,均以现场勘验的现状为准,转让方不承担资产及权属瑕疵责任,请各意向受让方充分了解情况。 2、本次转让资产中采场废渣坑属于企业在开采露天煤矿挖掘的地坑,可用于用于填埋煤炭废渣,共计(略),(略),(略).(略)立方米,无土地使用权证书,所填物质要求必须是渣土(不得含有有害废弃物、危废物,以及其他不符合回填要求物质),受让方进行渣土填埋过程需符合转让方和环保部门、自然资源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请意向受让方提前了解相关规定。 3、所有房屋建筑物暂未取得产权证,房屋建筑物位于矿区,用于职工宿舍、职工餐厅、职工办公区等,均为彩钢简易结构。构筑物为储煤仓一座,长宽高分别为(略)米、(略)米、(略)米;请各意向方悉知。 4、本次转让底价为不含税价,请各意向方悉知。成交后,转让方按照国家、地方政府规定及转让资产的实际持有情况为受让方开具发票,增值税款由受让方按照合同约定或发票载明金额另行支付。资产持有人分别登记为内蒙古德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内蒙古德晟二矿有限公司,开具发票时根据资产持有情况确定销售方。 5、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资产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认真了解相关情况,仔细阅读相关资料,充分了解矿山采矿涉及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使用、林地占用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特殊要求,充分评估投资风险和自身承担风险的能力,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全部接受本项目公告内容并承担转让资产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资产评估报告》等在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备查(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如上内容均来自于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亲自勘验标的,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8、各意向受让方拟参与本项目报名时,需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各意向受让方确定参与本项目报价(根据公告约定需要资格审核的,需要在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项目报价),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在系统内通过钱包账户完成拟参与项目保证金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