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相关党支部:
(略)届毕业生即将离校,为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切实做好(略)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出要求
(略)届毕业生省内、省外转接组织关系一律实行网络转接,不再另外开具纸质介绍信。
(一)毕业生党员离校时党组织关系必须转出。各党总支、党支部务必通知毕业生党员在(略)年7月7日(8:(略)
(二)各党总支、党支部要在认真核对毕业生党员名单的基础上,负责收集并认真填写《陕航职院(略)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去向登记表》(见附件1),届时党群工作部将根据各党总支、党支部提供的转接信息进行网络转接。
(三)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接收单位:
1.已经落实工作单位和专升本的毕业生,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在单位或即将就读学校;
2.尚未落实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未建立党组织的,可将其组织关系转移至:(略)
二、毕业生领取党员档案要求
(一)毕业生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的同时必须及时领取个人党员档案,然后由本人及时携带党员档案前往党组织关系转入单位报到,确认接收。
(二)原则上领取党员档案必须毕业生本人到校领取,确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的,需要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填写《委托书》(附件2)并附上双方身份证明,方可办理。
(三)毕业生党员档案严禁私自拆封,且务必在三个月((略)天)内携党员档案去相关部门报到存放,不能个人保管。
三、转移党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一)各党总支、党支部在学生毕业前要对毕业生党员进行集中教育,详细讲述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和注意事项。
(二)各党总支、党支部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提前与党组织关系转入单位取得联系,询问好转入单位党组织名称,确保省内、省外组织关系转接名称的准确性。
(三)各党总支、党支部应提前检查毕业生党员档案资料是否完整齐全,支部书记确认无误并签字后交由党群工作部统一对党员档案进行密封、盖章。
(四)毕业生党员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将党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全部转出,学院原则上不保留已毕业学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和党员档案。
(五)毕业生党员档案一律不得私自拆封,否则作废。
(六)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6月份。
(七)所有办理党组织关系转出和领取档案的毕业生,必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党群工作部办理。
党群工作部
(略)年6月(略)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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