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县嘎美乡无害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索县嘎美乡无害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运行服务采购项目(二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网址:(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分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相关政策;
2.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
地点:(略)
方式:(略)
售价:(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开标时间:(略)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续澄清、更正、终止、中标(成交)公告请关注上述媒体。如因未及时关注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各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保证金采取电子保函方式提交。(请选择金融服务系统选项完成投标电子保函的缴纳)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同一标段的投标。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供应商为招标人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电话:(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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