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标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中小企业以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略))》的通知附表为划分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如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国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如无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相应资质,仅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也可进行投标,但必须将交通安全设施工程分包给具备有效的交通安全设施资质的企业。 注:(略)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连续三年((略)年、(略)年、(略)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复印件(复印件上要求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新成立企业、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企业以及小规模纳税人可提供上年度纳税信用评级证书、当年度动态信用等级证明或公告开始之日上月末的无欠税证明) 3.4业绩要求(如为联合体投标时,任一方业绩均认可): 具有在最近5年内(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从(略)年6月1日算起至今)按单个合同段成功完成过一个(略)公里(或以上)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或累计成功完成过(略)公里(或以上)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 【注:(略)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相关)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略) 3.7.2投标人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行政处罚; 3.7.3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若在评标阶段通过查询发现投标人存在前述情况的,其投标将被否决。若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前述情况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8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最低要求 3.8.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B类证书)。 (2)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3)在最近5年内(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从(略)年6月1日算起至今)至少担任完成过一个(略)公里(或以上)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或累计完成过(略)公里(或以上)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 3.8.2项目总工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路桥类专业); (2)在最近5年内(以项目交工验收时间为准,从(略)年6月1日算起至今)至少担任完成过一个(略)公里(或以上)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或副总工程师,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或累计完成过(略)公里(或以上)的二级(或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的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或副总工程师,工程内容应包含路面工程。 【注:(略) 3.9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专职安全员1人:(略) 3.(略)信用评价等级属AA级、A级、B级和C级的企业,可对本工程投标(信用评价等级的认定时间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为准)。投标单位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略)〕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广西公路建设市场最新年度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规定执行。按照桂交规〔(略)〕8号第十九条规定,初次进入广西公路建设市场的投标单位,既无全国综合评价等级也无注册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省级综合评价等级的,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应到广西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中心内)办理登记手续,其信用评价等级按登记后的确定。(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