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高新区学校食堂食材配送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市中原区高新社会事务中心教育文化体育部,现委托中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报名。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略)
2.2、项目编号:(略)
2.3、项目地点:(略)
2.3、招标内容:(略)
2.4、入围单位数量:(略)
2.5、服务期限:(略)
2.6、服务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略)
2、财务要求:
2.1企业财务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企业(略)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略)年(略)月(略)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实际存续期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材料即可,无需满足连续6个月时限要求;企业成立至今无纳税记录、无社保缴纳记录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出具书面情况说明及依法依规足额缴税、按时缴纳社保的承诺函;存在税收零申报情况的,需同步提供对应所属期纳税申报表及税务部门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3、信誉要求:
3.1投标人近3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无市场监管部门食品类行政处罚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 号)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时,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与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4、其他要求:
4.1投标人须具有不少于(略)㎡的独立、固定的配送仓储基地或场所(自有场地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场地提供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的租赁合同等相关场地证明材料)。
4.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略)
2、地点:(略)
3、方式:(略)
4、售价:(略)
5、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资料:(略)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略)
2、投标文件递交接收地点:(略)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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