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铜仁海螺建筑垃圾(铝质)采购二次招标的公示
根据铜仁海螺生产经营需要,现拟开展建筑垃圾(铝质)采购二次招标工作,为规范物资采购行为,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将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
二、招标人:
铜仁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铜仁海螺)
三、招标内容、质量指标及月度需求量
序号 | 标的名称 | 质量要求 | 月度需求量 | 总需求量 | 备注 |
(吨) | (吨) |
1 | 建筑垃圾(铝质) | Al2O3≥(略)%、水分≤(略)%、MgO≤3%、最大粒度≤(略)mm | (略) | (略) | 具体数量以签订合同后买方每月实际采购量为准 |
四、合同周期:(略)
五、交货地点:(略)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的材料:
1.投标单位须提供真实、合法且有效的营业执照、开票信息复印件,原件备查。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2.一般生产型企业:(略)
3.涉及政府平台的项目:(略)
4.若为项目排废渣:(略)
5.贸易型渠道:(略)
6.“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出现串标行为的,认定投标单位的投标无效,并纳入黑名单管理和扣除投标保证金。
7.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8.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原则上不得同时投标同一标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略).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略)年6月(略)日(略):(略)
八、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第六条约定条件者可在(略)年6月(略)日8:(略)
九、报价原则
1.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查超治限等原因导致的运输费用变化、出厂补贴费用变动等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报价。最终以除税单价进行对比,选定拟中标渠道。签订合同后,原则上合同有效期限内价格不再调整。
2.合同期内,若国家政府机关对增值税税率进行调整,以既定不含税价格按照新税率办理发票结算。
3.若招标结果不符合招标预期,招标方有权按流标处理。
十、招标人信息:
招 标 人:(略)
公司地址:(略)
收款单位:(略)
开 户行:(略)
账 号:(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十一、招标监督部门联系人
若对招评标过程及招标结果存在异议的,请致电供应部投诉电话,联系方式:(略)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