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登记证明文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报价供应商最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带可验证二维码的(略)年或(略)年财务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计财务报告;(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报价供应商最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完税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5.报价供应商最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完税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6.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7.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双面扫描)
8.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与报价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最近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磋商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社保证明材料是指含有县(区)级及以上社保部门电子签章或带可验证二维码的社会保险证明原件或打印件,如报价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社保缴费月数不足六个月,则提供自公司成立以来至最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如为法定代表人可不提供)
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报价供应商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报价供应商企业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有效期内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