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院、部及相关单位:
生态环境联合基金由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生态环境部共同设立,旨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突破发展中的前沿问题、理论问题和短板问题,夯实发展基础,支持围绕生态环境领域开展重大基础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研究,促进相关领域科学可持续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即日起将开展(略)年度生态环境联合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具体的通知和相关要求如下。请各单位认真阅读相关要点和内容,按要求积极组织申报工作。
一、申报流程
1、申报时间:(略)
2、申报要求:(略)
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略)
申请书中的“资助类别”选择“联合基金项目”,“亚类说明”选择“重点支持项目”,“附注说明”栏选择“生态环境联合基金”。“申请代码1”必须选择地球科学部(D)所属的申请代码。“主要研究方向”根据项目研究方向选择相应的方向名称,如“1.VOCs多维监测新方法及其在长三角排放清单校验中的应用”。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二、资助期限及资助额度
(略)年度生态环境联合基金以重点支持项目的形式予以资助,资助期限为4年,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略)万元/项。
三、研究方向:(略)
1、面向臭氧与PM2.5协同防控的二次污染成因多尺度精细诊断;
2、重点领域前体物深度治理与结构减排路径;
3、臭氧和PM2.5污染智慧化精细治理技术;
4、系统化的臭氧和PM2.5协同防控技术集成与应用示范;
5、跨界水体常规和新污染物协同治理和一体管控能力。
四、申请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条件
1、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2、申请人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或者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的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二)限项申请规定
1、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生态环境联合基金项目。
2、其他限项要求见《(略)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规定”的相关要求。
(三)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人和依托单位应当认真阅读并执行本项目指南、《(略)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和《关于(略)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中相关要求。
1、本着“有限目标、有限规模、重点突出”的原则,如无特殊说明,项目申请书内容不要求完整覆盖所选研究方向的所有研究内容。
2、申请人应于申请书正文的“立项依据与研究内容”部分首先说明本项目申请的项目指南研究方向名称。
3、申请项目应当符合本项目指南的资助范围与要求。项目名称、具体研究方案、研究内容和目标等由申请人提出,申请人按照重点支持项目申请书撰写提纲撰写申请书。如果申请人已经承担与本联合基金相关的国家其他科技计划项目,应当在申请书正文的“研究基础与工作条件”部分论述申请项目与其他相关项目的区别与联系。
4、本联合基金面向全国,公平竞争。申请人应准确把握生态环境联合基金的定位,对生态环境领域的重要基础研究问题和业务服务实际需求有深刻理解,鼓励与生态环境部门科研和业务单位联合申报。对于合作研究的项目,应当在申请书中明确合作各方的合作内容、主要分工等。重点支持项目合作研究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
5、资助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论文、专著、研究报告、软件、专利、获奖、成果报道等,应当注明得到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联合基金项目资助和项目批准号或作有关说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生态环境部共同促进项目数据共享和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
6、申请书中不可包含涉密或敏感科技信息。各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各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确认项目负责人已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
7、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略)年1月1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五、申报要求、材料、相关工作流程及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见附件。
六、申报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和科研二科联系。(机关楼(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科研处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