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人信息
征集人名称:上海市政府采购中心
征集人地址:大连路(略)号
征集人联系人:吕磊
征集人联系方式:(略)-(略)
二、采购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上海市(略)年燃油公务用车框架协议采购
项目编号:(略)-(略)-(略)
适用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略)
采购需求:(略)
三、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供应商应为响应货物的生产厂家或者生产厂家唯一授权的供应商(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需提供《生产厂家资格声明》;如为授权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厂家出具的《生产厂家资格声明》和唯一的《生产厂家授权书》)。(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四、框架协议的期限
(略)个月。根据框架协议征集工作计划安排或遇政策调整、市场情况变化,征集人可以在适当的时间进行下一期征集活动,下一期框架协议采购结果正式上线后,本协议期终止。
五、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时间:(略)年(略)月(略)日至(略)年(略)月(略)日
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地点(网址):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略)年(略)月(略)日 (略):(略)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www.zfcg.sh.gov.cn)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八、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