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略)年1月(含)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或者提供(略)年度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略)年1月(含)以来)至少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网站打印的证明材料,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略)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1)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编号:(略)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
6.《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